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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6 | 来源: | 浏览: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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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征信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国家助学贷款逾期信息,且借款学生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金额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个人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

二、政策要点说明

(一)适用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助学贷款逾期信息,以及该阶段产生并延续至2026年3月31日的逾期信息均符合政策要求。2026年1月以后首次发生的逾期信息,不符合政策要求。

(二)适用逾期金额

以征信报告中单笔合同的“逾期金额”(包括逾期本金和产生的利息等)作为判断依据。政策有效期内,逾期金额小于等于10000元的每月逾期信息在偿清逾期金额后将不予展示,如部分月份的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即使偿清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月份的逾期信息将继续展示。

(三)政策实施方式

助学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无需个人申请,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统一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信息进行处理,处理后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记录将不再展示在个人征信报告中。

(四)征信报告更新时间

对于符合政策要求,并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已足额偿还的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征信报告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对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之间足额偿还的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征信报告将于还款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逾期信息。

(五)信用修复结果查询流程

助学贷款借款人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助学贷款代理结算行APP等官方平台查询本人征信报告,确认符合政策的逾期信息是否已不再展示。信用修复后,征信报告中“还款状态”将展示为正常,“逾期金额”将展示为0。

如借款人发现本人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期间偿清了助学贷款逾期金额,但逾期信息仍在征信报告中展示的情况,可联系95593客服热线进行登记,国家开发银行将及时向借款人反馈核实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年级微信群、QQ群、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联系电话等方式向学生宣传政策内容。根据《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咨询处理指南》(附件1)的应答口径,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工作,确保政策知晓到位、理解到位。

(二)做好逾期排查提醒。各学院登录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通过“查询统计-合同台账-合同状态(逾期)”路径,查询存在逾期记录的借款学生,分类做好提醒和沟通工作。对符合政策但尚未结清逾期金额的学生,要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还款。

(三)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过程中不产生任何费用、学生免审即享,任何以政策名义向借款学生索要钱财、信息的都属于诈骗行为。各单位要全方位提醒借款学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充分保护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陶政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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