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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雪薇等9位同学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11-18    作者:     来源:     已有548人浏览

各学院(部)、各单位:

张雪薇,女,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系2020级会计3班学生,学号:2003103036。

张玉平,女,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系2020级会计3班学生,学号:2003103078。

高明君,女,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系2020级会计3班学生,学号:2003103056。

王浩,男,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系2020级会计3班学生,学号:2003103061。

李献志,男,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系2020级工程造价2班学生,学号:2002302010。

刘引弟,女,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系2020级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班学生,学号:2002402044。

齐国杨,男,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系2020级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班学生,学号:2002104013。

何柘希,男,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系2020级建设工程监理2班学生,学号:2002202070。

常玉烽,男,系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系2020级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学号:2002101028。

经查:以上9名学生系我校2020级学生,连续两年未参加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辅导员采取各种方法均未能与之取得联系,至今未来学校报到,均已超过6个月不在校,且均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根据《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及《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退费暂行规定》第七条之第一款、第二款等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经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对张雪薇等9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2-3885956

邮箱:lzjyxsc@163.com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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