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 号)文件要求,对于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且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申振方于2020年被我校录取,但该生至今仍未入学办理报到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校反映。
联系电话:0372-3885956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