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学生工作部值班工作制度(修订)

各系部:

为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学校学风建设,有力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2024年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学工部日常学生管理值班值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寓巡查工作制度

1、值班时间:

所有值班人员巡查时间:晚7:00—9:00。
辅导员公寓值班时间:工作日为晚7:00—次日早7:00,节假日为早8:00—次日早8:00。

2、值班地点:学生宿舍。

3、值班职责:

(1)所有值班人员每晚7:00于1号宿舍楼生活老师处签到集合,学生处带班人员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巡查宿舍,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并上报。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旷到或早退;确有特殊事由需要调班或请假的应提前向带班人员说明,并及时将调动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
(3)值班辅导员要坚守值班值守岗位,晚上必须入住公寓,不得脱岗。
(4)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学生中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并根据情况向带班人员进行汇报,联系相关辅导员解决。
(5)加强与生活老师沟通协调,协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安全工作。
(6)深入学生寝室,做好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私拉乱扯、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卫生脏乱差等违规行为的日常检查和整改工作。
(7)认真及时的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其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8)严格执行“谁值班,谁负责”的要求,因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
(9)学生处宋超老师负责汇总通报,每周五通过学生处公众号发布。
(10)做好有关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二、学生考勤工作制度

1、值班时间:工作日早7:40—8:10。

2、值班地点:2号教学楼、2号实训楼。

3、值班职责:

(1)所有值班人员工作日早上7:40于2号教学楼西门前集合签到,学生处带班人员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查迟到学生,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并上报。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旷到或早退;确有特殊事由需要调班或请假的应提前向带班人员说明,并及时将调动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
(3)值班辅导员当天及时向系部团总支书记汇报本系部学生的迟到情况,并做出严肃处理。
(4)学生处李中慧老师负责汇总通报,每周五通过学生处公众号发布。

三、总体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做到“真值班、值真班”,值班期间不准空岗、漏岗。
2、值班时间内务必在岗值班,手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履行好值班职责。
3、加强监督检查。各系部要对本系部辅导员值班情况进行监督考勤,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
4、对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汇报、及时处理,随时排解协调学生中的矛盾纠纷,防止因学生纠纷而引发群体恶性事件。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6日

审核:李帅/编辑:陶政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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