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生活老师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和激发生活老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好学生生活服务工作,使学生公寓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职责。
一、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品德,增强爱国、爱党、爱校意识,熟悉业务,牢记职责,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服从学生处的统一领导,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对学生应有爱心、耐心、细心、贴心。认真引导、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及时宣传学校的有关教育政策,起到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公寓管理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和意见,及时上报公寓管理科。
四、自觉配合保洁员的工作,教育学生维护公寓卫生整洁。配合后勤处做好公共设施的检查、登记、核对工作,发现损坏的公物查明原因及时报修。
五、在特殊时间,禁止学生出入公寓楼,对于有特殊原因确要出入公寓楼的学生凭辅导员批准的请假条方可出入,并要做好出入登记。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嘴勤、手勤、脚勤,不怕苦、不怕累。
六、加强课余时间的检查与巡逻。对宿舍内抽烟、酗酒、赌博等违纪现象及时引导、教育、处理、上报,禁止宿舍内出现邪教、法轮功、传销等违法集会活动。
七、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配合保卫处做好管制刀具、钝器、利器的排查、收缴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排除,出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八、做好学生公寓楼内资产的登记、核对、清查、变更等工作,使学生公寓资产登记明了、统计准确、程序规范。
九、深入学生内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与辅导员沟通交流,共同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维护公寓正常秩序。
十、加强来访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对于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禁止男女生互串公寓楼。
十一、每天晚上要按时检查学生的晚归和夜不归宿情况,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统一上报,经由学生处与院(系部)共同处理。
十二、同事之间应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因事、病需提前离岗者,需上报请假事宜,严禁出现脱岗、旷工现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三、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从事商品交易,收受或索取学生及其家长的礼品,违者一经发现由公寓管理科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辞退。
十四、以上规定望各位老师自觉遵守,对于违犯本职责者视情节给
予批评教育、警告处理,并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者给予辞退。
十五、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